> 资讯 > 要闻 > 正文

青藏高原生态屏障区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建设规划(2021-2035年)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

《青藏高原生态屏障区生态保护和修复

重大工程建设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


发改农经〔2021〕1775号

四川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甘肃省、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局)、水利厅(局)、林草局:

      根据《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了《青藏高原生态屏障区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建设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规划》中的部分内容属工作敏感信息,请注意内部掌握,后续我们将发布《规划》公开版。

国家发展改革委

自 然 资 源 部

水  利  部

国 家 林 草 局

2021年12月7日

请点击下方链接阅读原文

http://www.cacp.org.cn/u/cms/www/202112/2016232626na.pdf

编辑:shiruyu
凡注明“国际设计网”的所有文章,及本网站上的项目案例,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已经授权者,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国际设计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