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加快建设约20个国际枢纽城市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下简称《纲要》)。
《纲要》内容显示,规划期为2021至2035年,远景展望到本世纪中叶。
《纲要》提出,到2035年,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实体线网总规模合计70万公里左右(不含国际陆路通道境外段、空中及海上航路、邮路里程)。其中铁路20万公里左右,公路46万公里左右,高等级航道2.5万公里左右。沿海主要港口27个,内河主要港口36个,民用运输机场400个左右,邮政快递枢纽80个左右。
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主骨架由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中最为关键的线网构成。据《纲要》介绍,依据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和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结合未来交通运输发展和空间分布特点,将重点区域按照交通运输需求量级划分为3类。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4个地区作为极,长江中游、山东半岛、海峡西岸、中原地区、哈长、辽中南、北部湾和关中平原8个地区作为组群,呼包鄂榆、黔中、滇中、山西中部、天山北坡、兰西、宁夏沿黄、拉萨和喀什9个地区作为组团。按照极、组群、组团之间交通联系强度,打造由主轴、走廊、通道组成的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主骨架。
其中,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主骨架实体线网里程29万公里左右,其中国家高速铁路5.6万公里、普速铁路7.1万公里;国家高速公路6.1万公里、普通国道7.2万公里;国家高等级航道2.5万公里。
同时,《纲要》还提出,建设多层级一体化国家综合交通枢纽系统。
具体而言,建设综合交通枢纽集群、枢纽城市及枢纽港站“三位一体”的国家综合交通枢纽系统。建设面向世界的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4大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集群。加快建设20个左右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以及80个左右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推进一批国际性枢纽港站、全国性枢纽港站建设。